全市启动企业注销便利化新举措,仅需4份材料且2日办结!

日期:2019-10-28 19:34    

注册容易注销难,是不少企业面临的痛点。简化注销手续,既能快速准入又能便捷退出,实现“进退自如”成为企业的集中诉求。近日,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行政审批局、人社局、商务局、大数据发展局、海关和税务局7部门,出台了《柳州市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,优化市场退出制度,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。


本次《实施方案》,对企业注销便利化提出了新举措:


举措一:优化了企业注销的办事流程和材料。为企业注销提供了在线办理渠道,以公司注销登记为例,申请注销登记需要先进行清算组成员备案登记、报纸公告和申请注销登记三个步骤合计需要至少来回跑3-5次,改革后减少到最多跑2次,让企业少跑腿。


举措二:缩减了企业注销的申请材料和时间。企业仅需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、股东会决议、清算报告、清税证明等4份文件,在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条件下,登记机关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登记。


举措三:减少了企业退出市场的成本。若企业不能通过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,在注销公告环节,需在报纸进行注销公告,所需费用根据报刊类型,平均在600元/次。而在实施注销便利化改革后,市场主体可以免费在公示系统上公告,大大减少了市场主体的退出成本。

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《实施方案》把7部门联合起来,强化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,建立各有关部门“信息共享、同步指引”,人社部门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登记注销;商务部门在办理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提前解散相关业务时,进一步优化流程,精简材料;经办结各项海关手续后,海关部门依法主动注销备案登记的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,申请人申请注销海关备案登记仅需一份注销申请书。


特别值得注意的是,《实施方案》同时规定,若企业在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被撤销登记的,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,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,依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黑名单管理制度(试行)》对进入登记委托代理人黑名单的代理人实施惩戒。此外,对以“承诺制”容缺方式办理税务注销、但未按承诺时限办结相关涉税事项的企业,税务部门将该失信行为记入其法定代表人、财务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记录。

 

 

 来源:记者  帅君


责任编辑:杨依曼

值班主任:计武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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