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州一单位职工用这种方式骗提公积金,被发现后还惊动了民警

日期:2019-05-12 18:24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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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,属专款专用,只有满足规定的条件和情形才能提取使用,但有些人打起来了“歪主意”,使用非法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。记者了解到,5月9日,我市一名缴存职工伪造银行按揭贷款提取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,目前,警方已介入调查。


5月9日下午,某单位职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,工作人员发现该职工的提交材料涉嫌造假,于是通知相关科室。后中心通过技术手段,查出该职工提交的借款合同是伪造的,于是工作人员将所有材料扣下,同时冻结了该职工的账户。随后,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到场了解情况,对该职工的行为提出批评教育,但该职工态度恶劣,不承认材料造假。于是,该中心通知相关银行,并报警求助。民警来到现场,经审问,该职工才承认,他的这份借款合同是通过中介伪造的,欲骗提公积金。


针对此事,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中心一直严厉打击骗提骗贷公积金等违法违规行为,去年底,该中心新一代信息系统上线后,通过数据共享等信息化手段,可对缴存职工的婚姻状况、房地产信息、银行贷款等进行核查,让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无处遁形。


该中心强调,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相关规定,针对伪造购房合同、发票、不动产权属证书等虚假证明材料的中介机构或个人,该中心将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。


据了解,该中心已草拟了《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》,向社会征求意见。在该征求意见稿中,列举了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各种情形,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,提供虚假材料骗取、套取本人住房公积金,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等,并对被纳入失信行为的个人,提出相应的惩戒措施。


为此,该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,不要听信非法中介误导,做违法违规行为,导致公积金账户被冻结,个人信用受损甚至受到法纪制裁。


记者 范桢



责任编辑:李昕祺

值班主任:李华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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